19岁准大学生“剑走偏锋”维护“正义”( 二 )

民警告诉采访人员,令他们意外的是,黄某才19岁,是一名高中刚毕业的学生。今年参加了高考,暑假结束后即将踏入大学校门,是一名“准大学生”。

侦办民警何鸿彬告诉采访人员,调查后发现,年轻气盛、血气方刚的黄某一直是一名极其富有正义感的孩子。由此,近期小黄发现住家附近的地下停车场,总有几辆汽车乱停乱放,影响车辆交通和人员出行,他对这一行为就非常痛恨。

8月3日当天下午,小黄发现又有几辆汽车不按规矩停车,当即决定通过自己的“正义之道”,对这些车辆及车主的违停行为进行惩罚。

于是,3日下午4时许趁着无人时,他在6辆违停的名车上乱划并写下“乱停”字样。何警官告诉采访人员,令人愕然的是,就在他们接到报警到场调看监控时,仍不解气的小黄竟二次返场,将这些名车的前、后雨刮器掰断并找垃圾箱处理掉。

何警官还告诉采访人员,小黄家境相对不错,之所以“伤害”的全是名车,他交代自己并没有“仇富”心理。只是巧合的是,当时乱停的车辆均为名车,而他则要行使他的“正义之剑”。

19岁准大学生“剑走偏锋”维护“正义”

开学受影响,家长还要赔付10万元车损费

但法律无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九条之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何警官表示,因小黄已年满十八岁,他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后果,目前已经被取保候审。并且,可能还将影响他的新学年开学。同时,小黄的父母也将因为儿子的不理智,赔付受损车主们十万元左右的维修费用。

采访人员了解到,到案后的小黄,对自己“正义行为”的过激和错误,有了深刻的领悟和认识,自然也是后悔万分。

结合此案,警方呼吁各位有车人士:严格按照规章驾驶、停放车辆,遵章守规不仅是个人守法需要,更是与人方便,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

此外警方督促请广大家长,对自己的孩子要科学教育引导,拥有正义感是一件好事,但法律意识的灌输同样重要。发现一些违规违法的行为,可采用合法合规的途径反映诉求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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