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副所长陷违建风波,被举报三年仍未拆除

溧水,副所长,违建 www.jiangsulong.com江苏龙网总结的关键词语。

财政所副所长陷违建风波,被举报三年仍未拆除

图文无关

现代快报讯(见习采访人员 徐梦云 采访人员 张然)8 月 8 日,现代快报采访人员接到市民举报,南京溧水区和凤镇财政所副所长虞某某将家中的房屋从一层翻建成三层,这栋建筑早在 2015 年就被认定为违建,至今仍未拆除。现代快报采访人员调查发现,这栋房屋属于虞某某母亲,老人家已于去年过世,违建因为变成了"遗产",没有明确当事人而未处理。

三层高违建小楼,与邻居家相隔不足两米

这栋违建房位于溧水区和凤镇下虞村。现代快报采访人员在现场看到,楼房大门紧闭。墙体为米色,共分三层,看上去崭新漂亮。但是,它和隔壁一栋小楼离得非常近,楼间距不足两米。

举报人正是邻居史女士。"他们家是在原有房屋的基础上重新翻建的,把我家阳光挡住了,白天都得开灯。我公公婆婆七八十岁了,长此以往对身体肯定不好。"

这并不是史女士第一次举报该处违建。早在 2015 年,这栋楼就因为史女士的举报被认定为违建,虞某某也因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次举报甚至还引发了暴力事件。史女士出具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显示,虞某某的弟弟与史女士发生冲突,导致史女士手部多处骨折。虞某某的弟弟也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个月。

采访人员了解到,史女士家的房子也有违建,面积超了 50 平方米。因为翻建房子及手续办理等问题,双方一直有纠纷。对此,史女士并未回避。

承认是违建,"确实多盖了 160 平方米"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这栋三层小楼是 2015 年 2 月建的,占地面积 80 平方米,建筑面积 240 平方米。"这个房子是我母亲的,当时她的居住环境实在太差了,别人都说我,‘你一个公职人员,怎么能给妈妈住这样的房子’,我们才想把房子修一下的。"虞某某强调说,钱是他舅舅出的,房子是他弟弟建的,"现在并没有人住在里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