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少女祼身昏迷浴室非正常死亡 8年后母亲申诉被驳( 四 )

  案发次日下午1时25分,夏薇被送至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此时夏薇已昏迷30小时。该医院的血液检验单中,也并未检出碳氧血红蛋白。2月17日,家属为夏薇办理了出院手续,医生在夏薇的诊断记录上写的是一氧化碳中毒,该手续备注:“家属因治疗费用拮据,患者目前生存情况渺茫,经慎重考虑,家属要求自动出院。”实际上,夏薇最后是抢救无效死亡的。

  余南哲对深一度回忆,医院认定夏薇死于“一氧化碳中毒”,是在夏薇父亲的请求下补写的。原因是当时殡仪馆只接受有死亡证明的遗体,若死亡原因不明,医院便无法办理死亡证明。余南哲说,夏薇的父亲通过中间人给这家医院的医生塞了2万元,这才办理了死亡证明。深一度就此联系夏军核实,夏军予以否认。

  2010年2月28日,启东市公安局法医作出鉴定。鉴定报告认为,夏薇系一氧化碳中毒后多脏器衰竭死亡。此后,启东市检察院以高英英涉嫌过失死亡罪提起公诉。2011年3月,启东市法院以高英英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判决赔偿夏薇的父母56万余元。高英英服判,没有上诉。

  高英英虽然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余南哲却认为,认定“一氧化碳中毒”没有扎实的依据,办案人员是顺着家属的猜测“往上爬”。此外,接受警方调查时,高英英与夏林林在笔录中均表示,夏薇出事时,洗浴间的窗户是开着的,高英英还说“我家卫生间的窗户是一年四季都开在那里,也不关的。”余南哲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结合医院起初并未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的情况,夏薇不可能发生一氧化碳中毒。

  2010年7月15日,警方在夏薇昏倒的洗浴室内做过一次侦查实验,拟测试该洗浴室在门关闭、窗户打开的情况下,打开热水器后的一氧化碳浓度。根据鉴定结果,在这样的情况下,洗浴室的一氧化碳浓度恒定在120ppm不变。

  在了解案情后,北京律师蔡其展接受了余南哲的委托,代理了本案的申诉。蔡其展指出:“单独安装在燃气热水器旁边的窗户打开,有天然的排气条件;东屋北墙中央顶部有百叶窗排气,空气可以流通。这两处设施是这么多年使用而没有发生过意外的保障。”

  目前为余南哲提供法律援助的退休资深警官刘广智亦指出:根据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闵银龙主编的《法医学》,在一氧化碳浓度在200ppm,吸入时间3小时的情况下,主要症状为头痛,浓度达到600ppm时,且吸入3.5小时,才会产生“自救力丧失、面色苍白、昏迷”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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