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丈夫骗进传销,讨要本金时误杀了他( 二 )

今年2月27日晚上,徐春华喝了小半瓶白酒,回忆近期的遭遇,越想越气。次日凌晨1点,她来到天润城小区某单元楼703室,她知道刘某一家就在里面睡觉,可她没有敲门。她把楼道中一辆电瓶车搬到门前,将大半瓶白酒倒在门上和电瓶车上,想放火烧刘某一家。可她想了想还是放弃了,就往楼下走去。

此时刘某的儿子闻到酒味,就把家人喊了起来,带着菜刀出门查看情况。他们在二楼发现了徐春华。徐春华看到下来4个人,除了刘某一家三口,还有个传销人员.她一手拿着酒瓶,一手拿着水果刀,与对方吵了起来,要他们退钱。刘某打电话叫来了林某,想让他把徐春华带走。徐春华已失去理智,她抡起酒瓶砸在那个传销人员脑袋上,拿起水果刀乱挥。林某想拉住徐春华,谁知徐春华回头就是一刀,捅在他的胸口上。

徐春华并未在意捅的是谁,她一心想攻击刘某等人,此时刘某一家已跑回7楼。那个传销人员找来一把铁锹,与徐春华打了一阵,将她的头部、胳膊打伤。等徐春华再回到2楼,看到倒在地上的林某,才明白自己刚才捅的是谁。她赶紧上前掐林某的人中,喊人帮忙拨打急救电话。等医护人员赶到,林某已断了气。

她痛哭:想回家,我不想杀他

庭审时,公诉人认为,徐春华持刀捅死一人,打伤两人。她也说了刀始终在她手上,其行为应涉嫌故意伤害罪,但念在她是自首,认罪态度较好,而且她本身也是传销受害者,可以从轻处罚,请法庭依法裁决。

“他们控制了我女儿,还要我儿子也加入,我想回家,想要回本钱,我不想杀他,”徐春华在法庭上痛哭,她对自己的冲动行为十分后悔,“发现他不行了,我还给他做了人工呼吸,我把他的头放在我胳膊上……”

徐春华的辩护律师在庭审时称,徐春华一时冲动捅死丈夫,反应过来后积极救治。她没有逃离现场,应构成自首,归案后也认罪认罚,“她的主观恶性不大,还有年幼的女儿需要抚养。另外,徐春华曾患有精神病,在老家的脑科医院检查过,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

公诉人随即反驳称,案发后已带徐春华进行过司法鉴定,她没有精神疾病,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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