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小哥”因小事怀恨在心 持刀砍伤他人( 二 )

由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王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同意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王某拒绝法院为其指派律师进行辩护,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希望争取法庭的宽大处理。

公诉人认为,王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由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王某持刀多次砍伤被害人苏某和陈某,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文中人物为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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