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迎春乐家小区两家物业公司“掐架”( 二 )

采访人员电话采访了小区业委会成员孙先生。孙先生表示,业主委员会更换物业的流程是合法合规的,共有2000户左右的业主进行了投票,多数业主同意更换物业。至于燕兴物业将业委会告上法庭的事,孙先生认为对方只是在拖延撤出小区的时间。关于燕兴物业提到的物业费拖欠问题,孙先生认为,物业公司没收到物业费是他们自己的问题,与业委会无关,业委会只能帮助配合收缴。采访人员还拨打了其他三位业委会成员的电话,但均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而业委会招聘的新物业公司——福聚物业项目经理夏先生则表示,根据相关法规,“我们是业委会选聘的新物业公司,所以我们有权进驻小区,现在小区的电费都是我们在垫付。”夏经理还向采访人员出示了一份7月5日签发的《关于新老物业交接的告知函》,落款为“迎春乐家业委会”,其中明确新老物业于7月15日结束全部交接工作,但目前这份告知函并没有被履行。夏经理还表示,虽然目前没有实际进驻到位,但他们仍在努力做好小区物业常规工作,包括“331”整治的相关工作。

区住建局约谈老物业办小区交接手续

据采访人员了解,对于迎春乐家小区的物业纠纷问题,该小区居民已多次在寒山闻钟上进行投诉反映,吴江相关部门也多次进行了回复。

其中,7月26日吴江便民服务员回复:“迎春乐家物业交接事项,区住建局、开发区和社区已组织多次当面和单独调解,要求燕兴于7月31日前完成退管交接手续。但燕兴提出异议,拒绝接受调解结果,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受理。对燕兴公司提出的异议,区住建局将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意见。”

8月2日,吴江区便民服务员在另一个回复中表示:“伟业燕兴物业公司诉迎春乐家小区业委会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区法院已受理。区住建局已会同开发区社管、物管部门、派出所和社区,通过约谈要求燕兴物业公司在法定时间内办理小区交接手续,并按原合同标准做好交接完成前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各项工作。新老物业企业、业委会都有责任依照物业法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职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保安员(秩序维护员)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交接纠纷,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昨天,采访人员还联系了吴江住建部门和相关社区的工作人员,要求就迎春乐家小区物业纠纷一事进行采访,不过因为种种原因并未得到进一步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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