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规:个人利用技能从事便民劳务无需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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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规:个人利用技能从事便民劳务无需领证

本文标题:江苏新规:个人利用技能从事便民劳务无需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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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市场秩序,但凡参与市场经营的主体一般都要有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件,那么在特殊情况下,一些无证无照的经营行为是否可以被免予查处呢?8月3日,?采访人员从江苏省工商局了解到,近日,江苏省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实施意见,对不属于无证无照的经营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江苏省工商局同步印发了《江苏省无证无照经营查处事项目录》。

《实施意见》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也不在查处之列。

江苏新规:个人利用技能从事便民劳务无需领证

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一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二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与2003年出台的旧办法相比,依据《新办法》的《实施意见》放宽了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范围,不仅取消了“农民”和“自产”的限定条件,而且销售商品也增加了日常生活用品,扩大了可以免予登记的营业范围;而新增的“个人利用一技之长从事便民劳务活动”的有关规定也体现了商事制度改革后,政府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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