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部队出来的他依旧坚持部队纪律( 二 )


爱学习,他曾经一天查出假牌轿车70余辆

李明华有个记笔记的习惯,这是在部队养成的,一直保持着。他说记笔记既可以将当天发生的大事记录下来,以后有据可查,还可以将学习到的知识巩固一下。这个习惯,让刚到交警大队上班的他,从一名“门外汉”迅速成长为行家里手。

2006年,转业到原交巡警三大队当民警的李明华,对业务是一窍不通,他就虚心地向老同事请教,并将学习到的知识记录下来。为了识别轿车假车牌,他将一块真车牌和同事查出的假车牌一起放在床头,有时间就拿出来比较差别,并将自己的感悟记下来。7个月后,他离轿车100米左右就能知道轿车车牌的真假了。

当年,他和同事在解放路附近处理一起轿车违停行为时,他一眼看出那辆轿车的车牌是假的,当时一起的同事不相信,就上平台查看发现那辆轿车的车牌的确是假的,让一起的同事佩服不已。

2008年,李明华和同事被单位派去响水协查轿车假牌照、套牌,第一天他在县城跑了一圈,就查出假牌车辆70余辆。

从部队出来的他依旧坚持部队纪律

有爱心,他自费买下事故当事人的玉米

在同事的眼中,李明华的身上有一种军人侠骨柔情的气质,对于违法行为他嫉恶如仇,对待遇到的困难群众,他会及时伸出援助之手。

在亭湖新区中队,有一个有关于李明华买玉米的故事是人人皆知。去年6月份,李明华接到报警称,在青年路出现了两辆电动车相撞事故。他就带着两名同事赶赴现场。到现场一了解,原来是一名盐东镇70岁的老农骑电动车拖着两袋玉米到城里卖,骑到青年路时撞了前面一名妇女的电动车,那名妇女电动车外壳被撞坏,但两人没有受伤,妇女就拉住老农要求赔偿电动车。

从部队出来的他依旧坚持部队纪律

李明华了解情况后知道,这次事故中老人虽然是全责,但家境较差,就跟那名妇女商量少一些赔偿,并从身上掏出200元递给那名妇女,要求自己替老人赔偿。那名妇女一看交警掏钱赔偿,就不好意思的开着电动车,钱也没要就走了。为了防止老人开电动车拖着玉米再次发生交通事故,李明华将200元递给老人买下两袋玉米,老人看着李明华拎着玉米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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