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鼓励社会办医 养老医疗护理费有望纳入医保( 二 )

意见强调,各地在制定或调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时,要按照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 张床位的标准,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预留规划空间。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违反市场经济下公平竞争原则的理由限制。

江苏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护理、精神、妇产、儿童等紧缺型专科医疗机构及诊所、门诊部等,不受机构数量和规划布局限制。社会力量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及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等实行备案制。

在人才培养方面,江苏将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鼓励省内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对紧缺医学专业学生给予学费减免等政策。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专科建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术地位、职称晋升、技能鉴定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申报认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

建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

在给予优惠政策的同时,江苏也在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全过程自律,公开诊疗科目、服务内容、价格收费等服务信息。

其中,对存在严重违规情形的医疗机构法人、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纳入机构和相关人员的信用记录,定期公开医疗机构类别、级别、床位数、诊疗科目、服务质量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建立社会办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并纳入全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通过"信用江苏"等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相关医疗机构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建立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对进入"黑名单"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行业禁入、吊销相关医务人员执业证书等惩戒措施。依法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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