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6月份以来发生非机动车事故54起 致8死58伤( 三 )
超车刮蹭引发交通事故,目前我市大部分道路都已建设非机动车道,但是非机动车道内不同的交通工具相对速度差异仍然较大。例如自行车平均时速仅10公里,而有的电动自行车私自解除限速之后时速竟能达到50公里,两者之间相对速度最高相差40公里,从而增加的交通安全风险。
5月28日8点20分,王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载着朋友沿浦口区高新路行驶,此路段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道路,并未设置专门的非机动车道。王某试图从左侧超越另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然一辆公交车驶过,王某见离公交车太近便又准备回到道路右侧远离公交车,但是与右侧薛某所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刮碰,导致两车摔倒,其中薛某肩部骨折、王某软组织挫伤的后果。
逆向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逆向行驶由于两车相对速度较快,加上某些弯道存在视线盲区、非机动车道较窄等原因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6月13日11时30分左右,在浦口区星甸老政府环岛一辆银色别克小车与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撞击,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全身多处受伤。当天中午,驾驶人李某驾驶一辆别克小车绕环岛正常行驶,当小车逆时针绕过270度准备驶出环岛时,没想到一辆电动自行车却顺时针绕环岛逆向行驶而来。由于电动自行车紧贴环岛中心逆行,汽车驾驶人李某存在一定视线盲区,同时李某注意力一直在右侧前方出口处,丝毫没有察觉到左前方逆向行驶过来电动自行车,最后酿成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