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手机落在出租车上 司机收取200元才归还( 二 )

乘客手机落在出租车上 司机收取200元才归还

很多市民表示,失主付适当报酬,向司机表达感激之情是应该的,但司机也要合理收费。在这件事中,司机归还乘客手机,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油费,乘客主动给予100块钱已经是比较合理的,但是司机要求加价,确实有些过分。

乘客手机落在出租车上 司机收取200元才归还

那么,关于遗失物品"物归原主"的报酬或者补偿,法律上有没有规定呢?律师表示,拾得他人遗失物,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根据道德底线来说,都是应当返还给失主的。对于拾得人来说 他首先要有一个返还义务,第二他也有妥善保管这个遗失物的义务, 如果实在找不到失主的话,他可以选择去交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寻找失主。当然, 拾得人如果拾得遗失物在进行归还的情况下产生了一个保管或者产生交通的合理的费用的话,他也有权利向失主要求进行相应的补偿或者赔偿。但是对于拾得人来说,他并没有要求失主给予相应的好处费的权利。当然,根据自愿原则,如果失主愿意对拾得人表示感激,给予他额外的好处,根据法律规定也是不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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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拾到东西该怎么还,该不该收取酬金"等问题的理解也在逐渐深入。只要双方你情我愿,失主可以给捡到者一定的补偿。但是,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仍然是清晰且不容跨越的,那就是捡到失物者有义务归还,如果失主不愿意补偿,捡到者不可以强行索要。这两点是不容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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