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轿车未碰到电动车 骑手摔倒为何司机要承担主责?( 二 )

  民警告诉采访人员,像万先生这种情况,属于非接触事故,是指在发生事故时,当事双方没有发生实际的物理碰撞。非接触事故中,也是根据因果关系和过错程度划分责任。如果一方是行人或非机动车辆的情况下,将结合“优者危险负担原则”进行定责。此外,有一个优者危险负担原则,即指在受害人有过失的情况下,考虑到双方对道路交通注意义务的轻重,按机动车危险性的大小以及危险回避能力的优劣,分配交通事故的损害后果。

  简单说就是一般机动车辆的危险回避能力,比非机动车和行人都要高,在事故分配定责时,会适当增加机动车司机责任。在事故中司机即使没有违法,通常象征性赔偿也是不可避免的。而非接触事故常常是由违停、乱开远光灯、强行变道等违法行为引起。民警提醒,遇到此类情况,司机们要打起精神,小心驾驶。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