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见朋友被“欺负”好心拉架反将他人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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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见朋友被“欺负”好心拉架反将他人捅死

本文标题:男子见朋友被“欺负”好心拉架反将他人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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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天,小陈在江宁区一家面馆吃饭时,拿出匕首扬言自己捅过人,便挑衅同桌王某的朋友。就在推推搡搡时,22岁的王某上前拉架却因一时激动夺过匕首向小陈捅去,造成小陈死亡。近日,该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王某交待,当天,被害人拿出一把匕首放在桌子上,说自己曾经捅过人,当时自己并没有搭话。后来,自己的朋友张某就过来了,这时候,小陈和他的朋友便上前挑衅张某。看见朋友被欺负,王某便要上去拉架,小陈却因为王某的多管闲事,一甩手,匕首划伤了王某的脸。

冲突中,躲过了数刀的王某一把夺过小陈手中的匕首,向其背部、胸部等处砍了过去,并将其打倒在地,用胳膊夹住了他的头。此时的小陈仍在反抗,王某便用拳头打了他几次,最终导致小陈死亡。

2018年1月,王某被检察机关逮捕。庭审中,王某对检察机关提起的故意杀人罪存在疑义。

据了解,王某和小陈住在同一宿舍,且小陈才搬进来两三天,就在案发前一天晚上,小陈还问自己要过烟,两人也因为此时发生过口角。

王某称,自己并没有想要杀害小陈的意思,当初起冲突也是因为小陈先动的手,自己本意是拉架,但是一时情绪激动,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

检察机关表示,根据证人证言,事发后,王某和朋友一起打车去了附近的医院,而被害人小陈是由120送过去的,王某并没有主动积极救助被害人的意思。

此外,王某明知匕首的锋利和尖锐性,捅向王某腹部等位置,造成小陈死亡。因此,王某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辩护人认为,王某是善意拉架,并没有杀人意图,被害人倒地后,王某放弃了持刀。在案发后离开是因为伤势较重,王某还委托其他人报警,并没有逃脱行为,希望合议庭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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