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季度抽查车用汽油产品质量 3%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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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季度抽查车用汽油产品质量 3%不合格

本文标题:江苏2季度抽查车用汽油产品质量 3%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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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季度,江苏省质监局委托江苏省质检院、徐州市质检所、泰州市质检所对车用汽油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车用汽油产品100批次产品,合格97批次,合格率为97%。其中,抽查车用汽油89批次,合格86批次,合格率为96.6%;抽查车用乙醇汽油11批次,合格11批次,合格率为100%。

本次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项目为研究法辛烷值和甲醇含量2项指标。据介绍,辛烷值是表示汽油抗爆性的指标。本次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辛烷值项目不合格。使用抗爆性不合格的汽油,会发生震动、气缸过热、发动机功率降低、汽油的单位消耗量增加、积碳增多等现象,严重时甚至会导致“敲缸”,对发动机造成致命危害。同时,本次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甲醇含量项目不合格。使用甲醇含量不合格的汽油,会造成燃烧不完全,容易在火花塞、气门、活塞顶部及排气管部位形成积炭,对汽车部件中的非金属件(特别是密封圈)有一定的溶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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