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楼拍婚纱照效果不如手机 准新娘不满要求退款( 二 )

乐女士说,影楼一直是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在服务的,赵小姐对照片不满意,我们也会派摄影团队重新免费为她拍摄,并且此前拍的原片可以全部赠送给她。“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我很理解赵小姐的心情,所以协商时我们尽力让步。如赵小姐实在不愿意重拍,在扣除化妆、拍摄等费用,影楼可以退还她部分费用1000元。”

然而,经过几次协商,双方均未达成一致。

消保委:纠纷涉及个人审美观判断 照片效果很难有绝对客观的判断

苏州市消保委调解员朱佳斌在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拍摄婚纱照是一种个性化服务,初步了解下来,该纠纷涉及个人审美判断,照片效果很难有绝对客观的把握和判断,除非拍出的照片确实存在严重瑕疵或失真。“目前,影楼提出的重拍等方案还是比较合理的,建议双方还是以协商为主。”

朱佳斌同时表示,赵小姐提到影楼曾有不满意可以全额退款的承诺,但口头承诺没有法律效力。双方属于服务合同关系,合同是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的重要武器,消费者应在支付费用之前要求签署合同,并在合同里明确规定权利义务及违约赔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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