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进行高架桥下空间综合利规划 提升用地效率( 二 )

高速尹山斜拉桥—S227西侧公交停车场、

绕城高速杨巷港大桥—华金路公交停车场、苏嘉杭城区高架—新苏路公交停车场等项目的建设。

现状:部分高架桥下空间被违规占用

规划部门通过初步调研与分析,发现我市城市高架桥下空间的主要利用形式有5大类。绿化类是现有高架桥下部空间最广泛的一种利用方式,以高架桥下桥墩支撑部分作为车道分界线,设置条形绿化带,种植一种或搭配几种喜阴植物用以改善道路空气质量以及美化景观。第二类是停车场类,是一种越来越广泛的利用方式。这类利用形式主要处于商业中心或交通量较大区域,由于停车压力较大、在交通和空间允许的前提下,在高架桥路面以下设置室外停车场,缓解停车压力。第三类是市政设施类,主要是配合沿道路埋设的综合管线,在人群不易到达的地方设置变电箱等各种市政配套设施。第四类是娱乐休闲类,配合居民区设置休闲步道和绿化小品景观,部分设置体育健身器材等。最后一类是商业类,作为商业广场的延伸和市民便利商品零售点等。

同时,相关部门通过对苏州城区高架桥下空间占用进行梳理,基本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按照规划要求合法占用。高架在建设过程中,其下空间已有相关规划,主要用作配电房、绿化设施等。二是按照规定临时占用。部分行政职能部门、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经办理相关手续后,临时占用桥下空间,主要用作公交首末站、市容市政部门养护基地、交警部门临时停车场、社会车辆停车场等。三是违规私自占用。一些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未办理任何手续,私自占用桥下空间或擅自对外出租,主要是用作废品收购站、货物仓库、办公用房、汽修公司、材料堆场等。针对市管高架桥下空间被随意违规占用的情况,市市容市政管理局联合多部门开展桥下空间占用情况清查行动,规范、清理非法占用的情况。同时,规范占用审批手续,进一步明确高架桥下空间的占用审批程序。

规划:更多作为公共服务及公共开放空间进行利用

尽管苏州对高架桥下的空间利用进行了一些探索,但是总体来看,目前我市高架桥下空间利用尚缺乏统一规划,利用还不够充分。为了统筹规划高架桥下空间,市规划局正在组织编制《苏州市高架桥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研究》,并将成果应用到高架桥的规划建设中。

据介绍,《苏州市高架桥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研究》将以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上位规划为依据,提出高架桥下空间综合利用的总体思路与原则以及控制要求,通过对地区各项现状基础资料的调查分析,进一步完善高架桥下及周边的土地使用功能、空间联系、道路交通联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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