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到手机索要好处未果将手机丢弃 涉嫌违法( 二 )

按照陈女士提供的电话,采访人员联系上捡手机的罗先生。电话中,罗先生直言不讳地表示,当时他接到了警方的电话,觉得很生气,这才把手机给重新扔了。罗先生告诉采访人员,之前他曾因将车子借给朋友无证驾驶,被警察处理过,所以这次接到警察电话询问手机一事,气愤之下就把手机丢了。电话中,罗先生坚决表示不会赔一分钱,并说自己“脾气不好,很怪”。

捡到别人手机,先是索要感谢费,之后便是不接电话,接着又否认捡到手机这回事,最后干脆将手机给扔了。像罗先生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又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念表示,罗先生的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已经涉嫌非法侵占罪,不过侵占罪的量刑起点是案值5千元以上,如果手机案值达不到的话,公安机关也能以罗先生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他进行处罚。按照条例,罗先生可能被处以拘留及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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