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 失信者将被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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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 失信者将被公示

本文标题:苏州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 失信者将被公示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食药生产经营失信干啥都不顺!苏州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

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械生产经营者,只要因失信被纳入“黑名单”,今后不论是单位货品出口、个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抑或办理信用卡都会受到限制。近日,苏州市食药监局联合市信用办、市文明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法制办等19个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对苏州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标志着苏州市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工作全面启动。

什么情况被纳入“黑名单”?

据市食药监局稽查处处长徐明华介绍,联合惩戒对象为食药监部门公布的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食品 (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者为企业的,联合惩戒对象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生产经营者为其他经济组织的,联合惩戒对象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负责人;生产经营者为自然人的,联合惩戒对象为本人。

那么,生产经营者在什么情况下会被纳入“黑名单“?徐明华介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被评定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在申请行政许可时,被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隐瞒事实,情节严重的;被处以撤销、吊销许可证件或其他情节特别严重予以行政处罚的;依据江苏省及苏州市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的相关规定,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因出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被司法机关处以刑事处罚的;其他应当被评定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的情形。

联合惩戒措施有哪些?

“《规定》将进一步推进政府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和整合应用,通过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进行联合惩戒,增强苏州市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合力,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小到办理信用卡都会受到限制。”徐明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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