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一疑似马廷江男子乘出租车去往如东方向。警方正核查,( 五 )

被告人马廷江基本情况:

马廷江,男,1985年7月生,四川成都人,居民身份证号码510125198507033514,汉族,初中二年级文化程度,无业。曾因犯抢劫罪,于2005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2014年5月刑满释放。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7年12月被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依法逮捕。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6日

新京报视频报道

另据紫牛新闻报道,26日,南通市开发区法院对蔡俞、马廷江、朱育华涉嫌贩卖毒品一案公开开庭审理。马廷江被指控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37.5克,当天将接受一审判决。

就在3名被告被押解至法庭前候审时,马廷江借上厕所之机,趁看守人员不备,从法庭二楼厕所跳下后逃脱,并向城外逃去。

根据侦查和庭审情况来看,马廷江等三人贩卖毒品数量较大,行为应当可以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而马廷江在贩卖毒品前,曾因犯罪入狱,于2014年才刑满释放,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据悉,在公安侦查和法院庭审阶段,马廷江都曾自愿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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