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摔死泰迪遭爱狗人士网络暴力威胁,以暴治暴何时休?( 四 )

网络暴力违法成本低,以暴制暴何时休?

现在网络发达的今天,一件小事都很难瞒得了大众。这些所谓的正义之士,如此泄露别人隐私的做法是否欠妥?是否有考虑过,可能你的一次键盘侠行动,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

无可厚非,童先生摔死泰迪的确不对,甚至可以说是违法行为了,但这并不是网络大军挥师而上,用自己的违法行为“替天行道”的理由。事实上,关于保护公民信息等隐私和杜绝网络暴力,我国法律早就有相关规定。以“正义”之名行违法之实,更是对法律和社会规则的践踏,对这个社会的杀伤力更大,更不可取。如此言论并非纸上谈兵,夸夸其谈,试问如果冲破现有规则去处罚当事人,谁去把握事情的度?一旦罚之过度又该由谁来负责?

由于“网络暴力”是多对一的“违法”行为,“违法”的人很多,但每个个体“违法”的量并不大,不论是浏览5000次,还是转发500次,都很难举证,所以说,相关法律条文对“网络暴力”基本没有约束力,可以说是法不责众。这些年,还没有听说某某人因实施“网络暴力”而受到处罚。也就是说,至今为止,“网络暴力”为零成本“违法”。不少网友就钻法律空子,觉得自己“网络暴力”反正也不会被怎样,因此,很多网友就肆无忌惮的“网络暴力”,从未想到会给他人带来怎样的伤害。一切的愤怒,都不是网络暴力的理由。一切的所谓追求正义,都应当在法治的轨道下运行。面对网络暴力和煽动网络暴力的行为,我们的立场就是反对,坚决反对,旗帜鲜明地反对。无论看上去多么合乎情理,网络暴力都将永远无法催生正义。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