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骗局:戏精网络平台专发假信息 骗走千万( 七 )

  在浙江桐乡市法院的一份判决中,被告人余某与刘某芬分工合作,以发工资包吃住、提成等条件,招募了被告人周某、黄某、阿良等人,租住在湖南娄底市娄星区某房屋内,在2015年3月下旬至4月10日的不到半个多月内,诈骗18万元。

  在娄底市双峰县的一份判例中,被告人谢某芳供述,她和老公、儿子一起搞诈骗,她负责在老公、儿子诈骗钱财回来时取款。其儿子王某鑫则称,他和父亲每人一台笔记本电脑,上面安装群发帖子的发帖器,以发布诈骗信息,一旦接到“生意”,他们就相互配合进行诈骗,他扮演送车司机,父亲扮演卖车人。

  而在湖南长沙岳麓区法院2018年2月宣判的一起判例中,诈骗分子人数达37人,形成了一个稳定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下设财务室、取款组,以及“胖子”工作室、“阿明”工作室、“献妹子”工作室、雍翠盈峰工作室、“军哥”工作室和技术支撑(木有零食)工作室等多个一线工作室。该犯罪集团由庞大的一线工作室业务员队伍,“广撒网”,通过58同城、赶集网等网站发布大量虚假出售二手车图片及文字信息。

  裁判文书显示,当被害人咨询买车时,一线业务员按照制定的“话术”称车系走私或者罚没车,可以上牌并送至被害人所在城市,从而骗取被害人信任并通过银行转账收取小额定金,一线业务员将被害人信息统一交给犯罪团伙头目谢某鸯,谢某鸯以指定交车地点为由,要求被害人最多两人同行到达约定地点,然后以一人看车、一人汇款的理由将两人支开;之后拨打电话使看车人手机处于占线状态,其他同案犯则通过改号软件诱使在银行等候汇款的人打款,随后专门的取款组立即前往附近银行ATM机,将赃款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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