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为何能跳窗逃跑?南通中院:核查清楚后会问责( 三 )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夏季至2017年11月间,第二被告人马廷江在南通市开发区金玉路向被告人蔡俞贩卖甲基苯丙胺37.5克。第一次开庭没有当庭宣判。

  今年6月26日法院的这次开庭,原本是打算对该案件宣判的。没想到,竟发生了罪犯脱逃的事。

  嫌犯未打伤法警,没从法院大门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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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网传马廷江是“退役武警”、“打伤法警”、“熟悉格斗”等信息,开发区分局通报称均为不实信息。

  既然未与法警发生打斗,马廷江为何能够带着手铐“冲出法庭”,跳窗并顺利逃离法院呢?……法庭现场安保及日常管理水平受到网友质疑。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就此向南通市经济开发区法院院长王平询问法庭现场管理问题,以及犯罪嫌疑人逃脱的相关信息,未获回应。

  南通市开发区法院副院长周冬林对澎湃新闻称,事发后院里紧急开会,配合警方调查,26日一直开会开到凌晨,27日上午也一直在开会。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实地探访发现,南通经济开发区法院大门朝西,西、南两个方向外是宽阔马路,北面是一条两车道的窄路,东边则是一条小河。

  紧靠法院北墙外面岗亭的保安(非法院人员)向澎湃新闻采访人员回忆称,26日上午大概九十点的样子,院内突然有法警冲过来问,有没有看到有人从北面小路跑掉。

  “我的确没看到。我当时刚刚还在路上晃了两圈,然后进岗亭里坐着后不一会儿,他们就有人出来喊找人了。”该安保人员表示,小路上人来人往,自己也没怎么注意。

  法院北面小路,距离院内的开发区法院庭审大楼仅十余米。若从庭审大楼的南部,则要穿过法院行政办公楼,然后翻墙,方可达到南部的星湖大道。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在法院围墙的东北角发现,河道上方的白色横向栅栏上,有一节有明显被踩弯的痕迹。

  附近居民表示,这里通过并不困难,经常会有钓鱼的人从小路上跨越过去,到法院内的河岸边进行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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