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吴中以积分制执行新版城市管理行政文件( 二 )

区市容市政管理局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执法相对人信用管理的具体工作,建立城市管理执法相对人信息库,组织开展信用信息的采集、记录与公示活动。

区市容市政管理局建立“吴中区城市管理执法相对人信用管理系统”,记入城管执法相对人信用档案,并与吴中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

信用信息内容

城管执法相对人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城市管理违法行为信息以及信用管理信息。

基本信息包括自然人信息、法人信息和其他组织信息。

城管执法相对人违法行为信息包括:具体违法行为的案件类型和处罚类别;实施处罚的时间和证据等。

信用管理信息包括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

良好信用信息包括城管执法相对人见义勇为受到县级市(区)政府及以上机关表彰以及参加城管志愿服务活动的信息等;

不良信用信息包括一般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信息。

不良信用信息管理

信用管理采取积分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

每扣满10分(含10分)计一次一般失信行为

每扣满30分(含30分)计一次较重失信行为

每扣满90分(含90分)计一次严重失信行为

不良信息计分标准

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一般程序处以行政处罚的,每起扣5分。

属于区市容市政管理局职责范围内的违法建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每起扣30分。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每起扣90分。

7月1日起吴中以积分制执行新版城市管理行政文件

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

一般失信行为信用信息记录,自记录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较重失信行为信用信息记录,自记录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严重失信行为信用信息记录,自记录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信用信息有效期满,系统自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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