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大会提出新任务,绘乡村振兴新画卷( 三 )

探索乡村善治“新路子”

村(涉农社区)是最基本的治理单元。乡村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要注重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促进乡村善治,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乡村治理,管好农村“三资”是重要一环。江阴市村级集体经济较为发达,村级集体资产规模庞大,为严格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专门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村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快璜土村经验复制推广,推动三务公开“户户通”两年实现全覆盖,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推进落实村级巡察三年全覆盖,用巡察“利剑”遏制农村基层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宜兴市着力加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健全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按照“到期必进、新增必进”原则,全面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公开透明、公正公平、规范有序。对总投资20万元及以上的村级工程,原则上实行镇级代建制度。惠山区年内在全区所有村(涉农社区)推行“一户双卡”财务管理模式,全面实施村级财务非现金结算。

创新村(涉农社区)居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为乡村治理增添内在活力。锡山区在村(涉农社区)积极搭建微信群、QQ群等沟通载体,积极引导村民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滨湖区依托全要素网格化平台和“四治联动”社区治理模式,形成“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评、事事有人管”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同时,借鉴推广一些乡村完善村民自律规约、成立乡贤理事会、培育文明新风等好做法,进一步提升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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