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销伪劣保健品被追责 检方提出赔偿267万元( 二 )

此外,该店销售的“鲨鱼软骨精胶囊”中被检出吡罗昔康成分。该成分在西药中属于处方药,用于治疗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郭某销售的产品未获得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被依法认定按假药论。

检方认为,郭某为牟利,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明知保健品是伪劣产品仍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提出判处其有期徒刑810年的量刑建议。

高淳检察院还认为,郭某的销售行为存在危害公众身体健康的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给众多消费者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因其产品销售遍及全国,持续影响众多消费者健康,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因此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郭某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销售伪劣产品销售价款3倍、即267万元的赔偿金。高淳法院组成“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的“大合议庭”审理该案,经6个小时的庭审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将择期宣判。(通讯员 高研 采访人员 张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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