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一月内猥亵多名女子 被判刑一年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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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月内猥亵多名女子 被判刑一年四个月

本文标题:男子一月内猥亵多名女子 被判刑一年四个月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抓的就是你!男子胆大包天 猥亵多名女子)

夏季是猥亵事件高发期,这不,20多岁的徐某就动了邪念。2008年7月,徐某因猥亵他人被拘留13日。但是,死心不改的他,在多年后又起了歹念,在一个月之内猥亵多名女子!

2016年7月2日晚上10点钟左右,李某在栖霞区仙林大道燕西路涵洞向东200米处的北侧人行道附近,见被害人张某独自行走,于是尾随其后。起了色心的他,对张某采用捂嘴、摸胸、摸下体等方式进行猥亵,事后慌乱逃走。

数天后,同样在仙林大道燕西路涵洞附近,他采用同样的方式猥亵了顾某。并于同月在地铁站等处附近对仲某和朱某以摸臀部等方式进行猥亵。

同年,7月30日,被告人徐阳阳被民警抓获。

上述事实,被告人徐某及辩护人在开庭审理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告人徐某的供述和辩解,被害人的陈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接处警工作登记表、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常住人口信息表、抓获经过、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辨认笔录、检查笔录、搜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

栖霞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对此,判决被告人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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