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首起追逐竞驶危险驾驶案两名当事人被判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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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南京首起追逐竞驶危险驾驶案两名当事人被判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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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1日晚上,两段汽车飙车的视频在互联网上疯狂的传播。画面显示两辆小车分别在南京长江二桥和城东干道上你追我赶,严重超速,多次穿插车流强行超车,好几次差点引发交通事故。近日,法院认定涉案人员李某和薛某康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当庭对李某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对薛某康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而另一涉案人员马某由于情节显著轻微,被处以治安拘留15日的处罚。
2018年3月9日,经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男,26岁,南京人)在2017年12月21日14时,驾驶一辆白色凯迪拉克ATS轿车在长江二桥高速公路通过随意变道、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严重超速行驶两次对驾驶奔驰A45的马某快速追赶并超越。在当天15时,当李某驾驶这辆凯迪拉克ATS轿车行驶到城东干道时,当被由薛某康(男,23岁,南京人)驾驶的白色奔驰A45超越时,李某再次加大油门,多次在隧道内实线变道、曲折穿插对薛某康驾驶的车辆展开追逐,李某与薛某康所驾驶的车辆时速一度接近了140公里,相比限速60公里的隧道,超速比例达到了100%。考虑到李某和薛某康具有自首情节、系初犯,法院认定李某和薛某康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当庭对李某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对薛某康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而马某由于情节显著轻微,被处以治安拘留15日的处罚。
据了解,发生在去年12月的道路追逐竞驶案件也是南京交警办理的首起因追逐竞驶构成的危险驾驶案件。2017年全年,南京交警共办理危险驾驶类刑事案件1699起,同比上升32%,其中还首次办理了因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大客车严重超员而构成的危险驾驶案件。南京交警也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上路行驶,请牢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守法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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