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名工人从20米高处坠落 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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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名工人从20米高处坠落 经抢救无效死亡

本文标题:江苏2名工人从20米高处坠落 经抢救无效死亡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沛县2名工人从20米高处坠落 不治身亡)

日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官网发出通报,通报称:2018年5月1日上午11时左右,沛县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二期1#、3#、4#、20#-25#楼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2人死亡。

江苏2名工人从20米高处坠落 经抢救无效死亡

关于常州华北建筑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2018年5月1日上午11时左右,由常州华北建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徐州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沛县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二期1#、3#、4#、20#-25#楼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2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沛县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二期1#、3#、4#、20#—25#工程

事故地点:沛县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二期1#楼

事故时间:2018年5月1日上午11时左右

伤亡情况:2人死亡

建设单位:沛县苏信创业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夏景宏

施工总承包单位名称:常州华北建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屈建国

项目经理:方东

监理单位名称:徐州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东海

项目总监:刘海涛

事故概况:

2018年5月1日上午11时左右,由常州华北建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徐州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沛县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二期1#楼工程工地,2名施工人员未经允许擅自进入正在安装的施工电梯安装木板(该施工电梯正在安装过程中,没有检测,尚未投入使用),当施工电梯上升到约20米高处时突然发生坠落,2名工人随施工电梯一同坠落。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将2人送往沛县人民医院抢救,因伤势较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请各地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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