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房存安全隐患拒不整改 房东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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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房存安全隐患拒不整改 房东被依法行政拘留

本文标题:群租房存安全隐患拒不整改 房东被依法行政拘留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昆山一群租房存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房东被依法行政拘留!)

张浦镇三家村的蔡某某被张浦派出所送往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她是施条新村一户房屋的房东,将房子分割租给了数个租客,成为群租房,有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迎接她的将是三天的行政拘留。

群租房存安全隐患拒不整改 房东被依法行政拘留

近年来,我市加大对群租房整治的力度,张浦镇更是重拳整治群租房,联合公安、综合执法、社区等多部门对群租房进行地毯式摸排和检查。4月24日下午,张浦派出所在三家村施条新村检查时,就发现一家“石锅鱼”小店的楼上居然住了12个人。存在疏散通道狭窄、经营与住宿合一、楼下堆放数个液化气钢瓶、电线裸露无阻燃管、无任何消防灭火器材等重大消防隐患。民警立即对房屋所有人蔡某某发放安全整改通知书,限期3天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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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拉电线,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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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房内杂乱无章的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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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房内散落着煤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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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瓶直接摆放在明火旁,存在安全隐患。

4月28日,民警再次登门,发现蔡某某仍然没有对该出租房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任何有效的 整改措施。蔡某某作为该出租房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其拒不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蔡某某行政拘留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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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群租房整治

张浦镇推出“三查”工作法

自查:村(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约谈所有二房东,要求对照群租房整治标准自我排查、自我整改。对难以界定的出租房,由群租房整治小组派员上门核实,针对性提出整改建议。

排查:利用网格员、物业工作人员等力量,逐户上门开展调查摸底。对排查出的群租房,发放整改告知书,明确整改期限。对超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采取断电断水等整改措施。

抽查:对完成整改的群租房,由村(社区)、派出所、物业等单位不定期上门走访。同时邀请居民主动发现并举报,防止其回潮反弹。

事实上,无论作为房东还是租客,大家都要注意消防安全,如果出现过失造成后果,双方是都有可能要承担责任的。尤其是房东,不要只顾着收租,你可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哦!

房东的消防安全责任

房东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不能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

1、地下室、半地下室、厨房、卫生间、阳台不得出租。

2、严禁出租房屋作“二合一”、“三合一”(居住、生产、仓储)场所使用。

3、房间严禁使用可燃材料间隔。

4、群租房每户配备不少于1具灭火器。

5、出租房的窗户或阳台不得安装完全封死的防盗窗。

6、不得堵塞出租房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7、定期清理易燃易爆物品。

租户的消防安全责任

承租人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数、擅自转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自行或者通知房东消除。

租户要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不私拉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器,安全使用燃气;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自觉维护楼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出口;发现火灾要迅速报警,起火后要第一时间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租户可在房内配备手电筒、毛巾、逃生绳和灭火器。这4件物品有消防“四宝”之称,灭火逃生时大有用处。

房子是租来的 可生活不是

消防安全 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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