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乘客拒付车费还打人 的哥还手一拳夺命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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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乘客拒付车费还打人 的哥还手一拳夺命获刑

本文标题:醉酒乘客拒付车费还打人 的哥还手一拳夺命获刑

出租车司机张某将醉酒的王某送到家后,王某不仅不愿支付车费,还殴打张某。愤怒之下,张某一挥拳,将王某打倒在地。没想到,王某头部着地,经抢救无效死亡。两人的命运因为一个拳头发生悲剧性改变。

案情回放 的哥一拳打死乘客

去年10月份的一天夜晚,沛县出租车司机张某驾驶出租车载客,遇到王某等人拦车。张某停车后发现,王某等人满身酒气,不愿拉他们,但王某等人已经拉开车门上车。与王某等人约定了车费后,张某开车送王某等人回家。

很快,将其他人都送走之后,车开到了王某家附近的公路边上。让张某想不到的是,停车后王某不提车费的事情,打开车门就要离开。张某向王某索要车费。王某不愿支付。两人发生争吵,争吵中,王某呕吐在车上,随后要下车离开。张某下车追赶王某索要车费,双方再次发生争执。王某对张某进行殴打。张某在倒退时,挥拳回击,一拳将王某打倒在地,王某头部着地,当场昏迷。

看到王某昏倒,张某打电话报警。王某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王某符合头部受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法院判决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案发后,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2月,沛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视频证据显示,当天晚上,司机张某与王某发生冲突过程中,张某的确只回击了一拳。

4月17日,沛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并相互殴打时,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被害人死亡的后果,由于疏忽大意未能预见,致被害人倒地后因颅脑损伤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张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警钟长鸣 小小一杯酒,冲动毁一生

“一场酒后的小小争执,两位不到30岁的年轻人一位锒铛入狱,一位天人永隔,令人惋惜。”主审此案的法官说,这两人的孩子都才上小学,两人的悲剧,也给家中的妻小、父母留下无尽悲痛。

法官介绍,醉酒的人对自己的行为控制,判断能力、情绪控制等方面均有所减低,在处理问题时欠缺思考产生矛盾或者发生冲突,容易引发刑事案件的发生。现如今,实施拳打脚踢等轻微殴打行为导致被害人摔倒磕碰死亡或者原有病症发作而死亡的案件,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

主审法官近期还审理了一起因醉酒人滋事而将受害人殴打致死的案件。

去年11月底的某天夜晚,燕某与几位好朋友聚完餐之后,一起坐在车中休息。

而此时,恰巧鹿某等人从车旁路过,醉酒的燕某看到鹿某等人发型怪异服饰奇特,平时不会特别在意的他突然出言挑衅。鹿某等人起初并未理会,直接向前走去,而酒后的燕某仍跑到鹿某等人身边继续出言不逊,双方爆发冲突。

燕某和朋友殴打鹿某等人的过程中,燕某直接用脚踢到鹿某的脖子,鹿某当场倒地不醒。自知理亏的燕某等人驾车迅速逃离了现场。

本以为就是一场酒后的斗殴,燕某并没有当回事,却不想没几天公安机关就将他逮捕,原来燕某踢伤鹿某的那一脚,导致鹿某大面积脑梗塞死亡。案发后,燕某痛哭流涕、后悔莫及。

沛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燕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最终,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小小一杯酒,冲动悔一生。”法官说,喝酒极易让人产生幻觉或追求刺激的冲动。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在醉酒状态下,行为人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减弱判断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并不会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且醉酒的人对自己行为控制能力的减弱是人为的,是醉酒前应当预见并可以得到控制的。喜欢喝酒的人一定要饮酒适量,如果饮酒过量后控制不住自己,则可能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一生都弥补不了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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